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》将于2013年8月20日正式生效。为此,集团控股公司南京远洋于10月13日专门组织开展了培训和研讨,以进一步增强履约能力。公司人事部、双标办等职能部门主管参加了培训。
《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》被称为全球海员的“权利法案”,与《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》、《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》、《1978年国际船员培训、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》并称为世界海事法规体系的四大支柱。公约涵盖了五个领域的海员劳工保障的规定,涉及到许多与船员权益密切相关的内容,对保障船员 “体面工作”提出了具体的要求。